半岛都市报6月15日讯(记者 周鹏通讯员 杨华 韩会将)“今后,生猪肉进入市场必须先签订两个合同!”今天,记者从李沧工商分局了解到,为了从源头上防范不合格生猪肉流入市场,明确生猪肉供销双方和市场开办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李沧工商分局一改以往在生猪肉买卖、入市时的口头承诺方式,在全省首次将其纳入了合同化管理。
半岛周刊第六期发布 2008山东高考试题及答案 关于青岛地震想说的话 半岛爱车卡发售啦! 今天上午,记者看到了刚刚印制好的《生猪肉买卖合同》、《生猪肉入市经营协议》两个合同文本,记者看到,两份合同文本均罗列了九大项条款,明确了生猪肉供销双方和市场开办单位确保食品安全的权利和法律义务,对双方经营资格、质量检测报告、销售等经营环节也进行了具体约定;赋予了市场开办单位中止违规经营业户入市经营的权限。
华中蔬菜批发市场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每天从该市场批发进入市区的生猪有近2000头,以前,生猪肉整个进销过程一直采取口头承诺方式。有了两个合同文本后,将有效提高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防范问题食品流入市场。
市工商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李沧区的做法值得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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