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饲料工业办公室、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
按照农业部2006年颁布《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饲料生产企业的检验化验、中控等特有工种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为了继续贯彻《办法》精神以及国家饲料工业行业就业准入制度,广西饲料工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定于2008年7月继续开展“饲料检验化验员”、“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等职业技能鉴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申报条件、鉴定考核时间:
(一)“饲料检验化验员”
1、“饲料检验化验员”职业技能鉴定等级:初级、中级。
2、“饲料检验化验员”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饲料检验化验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时间:2008年7月6日。
(二)“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
1、“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职业技能鉴定等级:初级、中级。
2、“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安排。
(三)“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
1、“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职业技能鉴定等级:初级、中级。
2、“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安排。
二、鉴定考核前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及有关费用:
职业工种 |
培训课程 |
培训时间 |
有关费用 |
饲料检验
化验员 |
(1)饲料加工工艺;
(2)饲料与营养;
(3)饲料分析;
(4)分析化学。 |
2008年7月3日—6日
7月2日报到 |
500元(含培训、鉴定费、试卷费、损耗材料费、场地租用费) |
饲料厂中央
控制室操作工 |
(1)饲料厂自动控制技术;
(2)饲料加工工艺;
(3)饲料与营养。 |
2008年7月3日—6日
7月2日报到 |
饲料加工
设备维修工 |
(1)饲料加工设备与维修
(2)饲料加工工艺;
(3)电工基础知识 |
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安排 |
注:购买培训教材请与区饲料工业办公室吴晓丹联系“饲料检验化验员”培训教材:60元。“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 培训教材根据出版发行价格收取。
三、报名时间:2008年6月1日开始接受报名,请报名者来信、来电或传真报名。(鉴定站办公室长期接受报名工作)
电话:鉴定站办公室:0771-3270004、3274278,联系人:裴老师、曹老师.
区饲料工业办公室:0771-2800023,联系人:吴晓丹、卢丽枝.
传真:0771-3172317
四、培训与鉴定地点: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新村路8号)。在南宁市朝阳广场百货大楼对面人民朝阳路口、火车站乘4路车,琅东汽车站乘76路到西乡塘站(终点站)下车右拐走400米即到。4路车终点站对面及附近有招待所。
五、凡报名并通过申报条件审核者,请携带好申请表和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最高学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到培训地点按时报到。
广西饲料工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