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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开始,宝鸡市对能繁母猪的补贴标准由原来每头50元增至100元。商品猪繁育场每个补贴5万元,“正大养猪”模式每个补贴1万元。
针对当前饲料、人工工资上涨、市场周期性波动较大的情况,该市计划扶持新建50个商品猪繁育场,扶持发展20个二元母猪饲养大村和一批户均存栏100头、年出栏200头的强村大户,以确保猪肉的生产和供应。
(张红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