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沙湾县农机局认真落实国家购置补贴政策,全县农业机械持续增长,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四年来,沙湾县争取中央农机补贴资金650万元,自治区购置补贴资金3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85万元,补贴农机具685台套,享受补贴农户达525户,带动农牧民自筹资金2828.06万元。
为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贯彻落实,规范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沙湾县农机局从五个方面加强管理,确保购机补贴政策在最大范围内发挥出最大效用。一是加强农机干部队伍管理。与农机干部职工签订《沙湾县农机购置补贴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规定:农机干部职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农机补贴经营经销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购机农户及经销企业的不合理费用。二是加强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成立监察局、财政局、农机局联合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农业部、自治区制定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专用帐户,规定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监督使用,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举报箱,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集体或个人挪用、挤占、贪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一经发现,将分别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问题情节和严重程度,追究或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加强操作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政策公示、农户申请、审查公示等等程序操作。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机具选型、方案制订、动员部署、公开公示、培训指导等工作。在宣传、申请、审核、登记、公示、供货等关键环节,由县监察局有关人员参与督办,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严格遵循“三个规范性文件”、“五项制度”、“十个程序”的要求。四是加强补贴机具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档案,实施牌证管理,对补贴的农机具统一编号,并对补贴农机具进行跟踪管理和回访,有效预防补贴机具的流失和恶意倒卖行为。五是加强售后服务质量管理。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跟踪问效,按照“谁销售,谁负责,谁服务”和“重信誉、讲诚信、明确职责,互惠互利”的原则,要求生产企业、总经销商、当地销售和售后服务点认真做好补贴机具的销售、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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