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08年粮食生产的通知》(甬政发〔2008〕21号)文件精神,鄞州区农机站认真做好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面积、服务情况、补贴金额的核实、申报工作。 一是认真核对、事实申报。乡(镇)、街道农机站要进一步提高对水稻机械化服务作业补贴申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逐个到村、到户,准确、全面掌握所在乡镇农机化服务组织、种粮大户情况,对申报的对象和农机作业服务情况进行一一核实,登记造册。区农机管理部门将全区8个合作社、1个农场、126个农户的名单、作业面积、服务情况、补贴金额等形成电子文档和清册及时上报。 二是实行分级责任制。申报中,区、镇(乡)、村三级明确责任,并对上报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要负全责,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加强检查、监管。前段时间,区农机站深入到东吴、邱隘、高桥等镇、乡(街道),对农机化服务组织(实施统一育秧、统一机插、统一植保、统一机耕、统一机收服务)合同(协议)签订情况进行抽查。同时,通过查看插秧机的工作时间记录、购买育秧盘的数量等方法对部分机插面积进行核实。区农机站还要求乡镇、村对作业补贴情况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核实抽查中发现不实现象的,立即予以纠正,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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