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小区市场里非法销售盗猎来的山鸡!”近日,家住四方实验小区的的部分居民反映,在小区内的菜市场上,有卖鱼的小贩销售一些看起来非常漂亮的野生鸟类,一般都是在中午时分或者下午五点以后,偷偷摆在摊位旁边销售。
鱼贩偷卖“山鸡”
昨天临近中午时分,记者赶到了这处路边市场,在一家卖鱼摊点旁边放着一个铁盘,铁盘上面放着两只野兔和三只色彩五彩斑斓的鸟,这些鸟看起来比兔子还要大一些,身上长长的羽毛五颜六色,头顶部呈墨绿色,眼睛旁边有红色的花纹,像是缩小版的孔雀。它们都已经死亡,头部、身上血迹斑斑。
一名中年男摊主远远地站在鱼摊旁,不时打量着过往的路人。记者指着盘子中的鸟询问价钱,那名摊主马上凑上前来介绍,“这是山鸡,绝对好吃,要买赶紧买,这个东西不让卖的。”
城管当场拿下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负责这一地区的四方城管六中队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将这名鱼贩销售的“山鸡”等物品暂扣。经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程师迟仁平确认,这种鸟叫环颈雉,是国家二类保护动物和省级重点保护动物。迟仁平介绍说,近年来,随着青岛周边山头生态环境的改善,环颈雉多了起来。受经济利益的诱惑,个别不法分子猎捕和贩卖环颈雉等野生动物, 但在市场上公然销售叫卖的情况很罕见。下一步林业公安部门就此展开调查,查清环颈雉的源头。他说,《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出售、收购、运输、食用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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