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湖县新仓镇同心村花桥组,一个世代以烟花鞭炮生产为主业的村民组,通过土地集约经营,集资发展特色产业,将一个隐患层出不穷的“花炮之乡”变成一个共同发展的“龙虾之乡”。在短时间内调整产业结构,实行土地集约经营,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其思想的嬗变与土地经营模式的转变,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一个极好的范本。
一、基本情况
花桥组位于太湖县新仓镇东北部,是传统的圩畈区,全组共64户274人,拥有水面151亩,沟渠河塘水面60亩,人均耕地不足0.6亩,家庭作坊式花炮生产是该组世代相传的手工业。传统农业效益低下,难以维持生计。由于安全原因,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对非法生产烟花炮竹的整治力度,传统的花炮生产已不再是生财之道,青壮年纷纷外出务工,农田大都半耕半摞,部分耕地也出现摞荒现象。初步统计,2007年,全组总收入160万元,其中务工收入130万元,占80%强;农业收入11万元,低于7%;其他收入19万元,占12%左右。
二、土地集约经营的发起
近几年来,该县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采取扶持措施,对油菜、蚕桑、茶叶、生猪、肉鸡、水产等传统优势产业进行专项扶持。花桥村民组组长周盛斌利用岁末年初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机会,与大家商议如何利用政策机遇调整农业结构,让各户半耕半摞的闲田荒地充分利用起来,发挥特色产业,得到了大家一致认可。为了提高发展项目的针对性和适应性,组长周盛斌多次邀请村民到周边学习取经,经反复考察,并结合本组田块基本属于“十年九涝”的低洼田实际,聘请水产技术人员进行规划、论证。最后集体商定:集中分散田块,发展稻虾联作,实行统一经营。
三、具体做法
为了使这一想法变为现实,以组长周盛斌为首的发起人反复征求村民意见,与绝大多数群众达成土地集中经营的共识,基本形成了以土地入股、统一管理、集资建设、按股分利的土地经营模式,并通过村民会议,达成了“土地集约经营与合作养殖龙虾协议”。具体运作方式如下:
1、土地入股。按照自愿原则,每户以3.2亩水田(全组户均3.2亩)入股,一户一股,各户不得多占股份,户均多于3.2亩的农户,集体按400元/亩反租。户均少于3.2亩的农户,从集体按400元/亩进行倒包,凑足3.2亩股田。全组土地不重新划界,协议期内不得撤股。按照稻虾联作的要求,统一进行农田基本建设。按此模式,全组除常年在外的7户外,全部在花桥组“土地集约经营与合作养殖龙虾协议书”上签字同意,在外7户同意将水田全部出租给组集体。全组151亩水田、60亩水面重新回归集体经营。
2、组织机构。为做到集约经营、集中管理,村民大会一致推选了组长周盛斌等五名责任心强、有一定养殖经验的同志组成花桥组龙虾养殖理事会,下设财务、投工投劳、生产管理等三个小组。理事会受村民委托全权负责土地生产经营、产业发展、规划保护等事宜。
3、资金筹措。龙虾规模养殖前期投入多,为使稻虾联作早出效益,通过组民会议商定,入股农户同意按股均集资2500元作为生产费用,进行虾田建设、沟渠整治、购买虾苗和必要的水利设施建设。集资款从每年利润中逐年偿还。
4、利润分配。为了确保股民利益,理事会帐目做到按月公示,重大事项全体股民集体决定,500元以上资金往来由理事会集体决定,所有采购销售提前告示,事后公示。股民全程监督,全部收入减去成本和留足下一年度生产资金后按股分红。
四、效益分析
1、实现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通过股田制,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经营,既解决了单个农民分散经营成本高、产出效益低的问题,又解决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促进了劳务经济发展。土地集中经营,全组只需5名人员就能维持日常全部管理,外出务工人员既能省去两头牵挂之心,又能免去农忙季节的舟车劳顿之苦,安心在外务工经商。2008年,常年在外务工人员由上年70人增至120余人,按人均劳务收入1万元/年计,仅此项全组增收50万元,且户均节约农忙返乡车旅费500元左右。不仅如此,从根本上解决弃耕摞荒问题,提高了土地利用率。集体经营后,全村水田、水面得到了充分利用,原来闲置不用的荒滩荒涂也成了龙虾养殖的“宝地”,全组土地利用率达到100%。实现统一经营后,原来无人问津或因种种原因无法整修的农田水利设施得到了很好的维护和修缮。
目前,花桥组已成为该县规模最大、管理最好、效益最明显的稻虾联作示范区,为该县渔业“三进工程”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中央电视台、安徽电视台、安徽日报、安庆日报等多家媒体予以了深度报道,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县委章松书记现场考察调研后,将花桥组的经营模式高度概括为“花桥现象”。
2、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实现了互利双赢。花桥组2008年实行统一经营,稻虾联作总产值21.4万元(其中龙虾产值14.2万元,午季水稻产值7.2万元),与以前的单季午稻收入6万元相比,今年产值猛增了17万元。龙虾收入亩均940元,水稻亩均收入480元,与正常年份亩均400元相比也增加了80元。由于统一经营,基本实行机械化操作,减少了劳动、农药、化肥等生产成本投入,每亩水田净利润在1500元以上,是农户正常年景一季午稻纯收入的4倍左右。水田多于规定3.2亩的农户及未入股农户还能得到400元/亩的租金,已超出了正常年份种植水稻的收入。
五、“花桥现象”的启示
思路的转变带动了产业的转型,土地经营模式的转变能够破解特色产业难以规模化发展的难题。花桥组村民的大胆探索,敢为人先,积极实践,为当前各地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来了许多有益的启示。
1、思想解放,因地制宜。花桥组能在短时间内成功实现产业转型,得益于以组长周盛斌为首的带头人思想解放,大胆探索,得益于全组群众真心思变,敢于尝试,没有思想解放做基础,谈不上产业转型,更难统一思想,实现土地经营方式的转变。一个产业能否带活一方百姓,关键是选对路子,找准方向。花桥组在寻找项目和实施项目过程中,没有瞻前顾后,人云亦云,而是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考察,反复认证,选定的龙虾产业,既与本地环境相适应,又充分考虑自身的技术水平与市场环境。
2、紧紧依靠群众,切实抓住机遇。不管是调整产业结构,还是集约经营土地,花桥人始终集中大家的智慧,维护大家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产业转型获得了最广泛的群众基础,村民互助实现了效益最大化。他们牢牢抓住当前该县一系列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鼓励政策作坚强后盾,在成功实现土地经营方式的转变后,稻虾联作项目的启动、规划、实施中,得到了各级的真情支持。太湖县水产局技术人员自始至终服务一线,帮助他们编制、完善龙虾发展规划,科学指导,规范养殖。同时,太湖县水产局在资金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提供种苗和资金支持,为花桥的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