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盟业务部门的要求,12月5日我所组成兽药监督检查组对全旗四家兽药经营单位和一家兽医门诊进行了逐一检查,重点对《2008年兽药抽检部分不合格产品》进行了严格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伊克赛兽药店、老师兽药店经营的破伤风抗毒素、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等不合格兽药,价值约260.00元,我所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做了没收处理,同时对经营业户进行了严厉批评。
兽药与畜牧业生产密不可分,假劣兽药严重影响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今后我所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经营假劣兽药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我旗兽药市场,保护广大牧民的合法权益。
(初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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