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了饲料兽药投入品监管制度。加强了全市饲料兽药的监督检查,加大了明察暗访的力度,对违规生产、添加、销售和使用饲料添加剂、兽药、违禁添加剂等危害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了畜牧投入品安全。
二是建立健全了防疫条件审核制度。对畜禽养殖场(小区、园区)、动物加工厂等畜牧业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重新审核,并严格审核条件,对审核达不到国家规定动物防疫法定条件的,依法作出了限期整改、关停等处理,彻底杜绝和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建立健全了畜产品安全日常检查制度。严把“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监督”三个关口,确保了染疫畜禽不出村(户),不合格畜禽产品不出厂(场)、不上老百姓餐桌,保障了“放心肉”安全。四是建立健全了畜产品安全监测制度。充实了检测技术人员,切实加大了畜产品安全监测力度,增大了监测范围和频次,提高了安全预警预测能力,增强消除安全隐患的主动性、时效性、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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