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安徽省临泉县畜牧局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源头治理,下移监管重心,狠抓关键环节,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兽药质量合格率已由年初的70%提高到86%以上,有效保障了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该局严格执行兽药经营许可证制度,对具备条件的经营企业经许可后方能从事兽药经营,对无证违法经营兽药的坚决给予取缔。不断加强兽药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对经营假冒和不合格兽药以及禁止经营的兽药的,坚决给予严厉打击。
根据农业部每季度发布的兽药质量抽检通报结果,对不合格兽药和假冒兽药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处,不准经营销售和养殖场使用。同时加大兽药质量抽检频度和力度,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检测不合格的兽药依法给予没收,并对经营企业处以罚款。
把规模养殖场建立养殖档案和使用兽药情况作为重点监管内容,还对养殖场即将出栏的畜禽进行兽药残留抽样监测,监测不合格的不准出栏销售,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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