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农机局《关于委托审核200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二级经销商资格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宾阳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货行为,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体系的监督管理,保障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和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供应及服务落实到位,按照自治区农机局《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销售服务管理的通知》(桂农机办[2009]7号)文件精神,结合《广西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二级经销商明细表》(宾阳县二级经销商名录)的要求。宾阳县农机局于3月2日组织农机专业技术人员分成二个工作组分别对会于芦圩、大桥、黎塘等镇的广西宾阳县新城农机有限公司等十二家二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进行实地审查。工作组主要是通过察看场地、现场咨询、查看各种有效证件等形式进行,并就注册资金是否达到要求;工商、税务等经营证件是否合法;经营场地是否符合标准;技术服务人员是否配备齐全;销售商是否有一定的农机产品的经销经验等五个基本条件进行了严格审核。经审核,除黎塘为民农机供应站无工作用车外,上述经销商均具备二级经销商的五个基本条件。 (黄秉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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