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8日,广州市“瘦肉精”中毒事件放倒70人,不少人闻“瘦肉精”色变。据广州市食品安全办公室介绍,本次“瘦肉精”中毒的生猪由生猪个体经营者分别收购自湖南省冷水江市、涟源市、新化县、衡阳县几个地区,通过天河牲畜批发市场进入广州市天河、增城的肉菜市场进行售卖。据悉,本次“瘦肉精”中毒事件发生的原因是由于外省个别不良生猪养殖户使用违禁“瘦肉精”喂养生猪,生猪经销者伪造检疫合格证逃避检验,导致含“瘦肉精”残留的猪肉流入广州市零售市场,最终导致大范围的中毒事件。(大洋网)
10年历史,瘦肉精潜规则浮出水面
农业部近期调查显示,“在饲料里面没有发现瘦肉精,这主要是小部分散养户违法行为造成,而且是局部的”。于是不少市民和专家呼吁,一定要管好散养户。但在粤西地区做过饲料业务的一位经理宣称:“其实使用瘦肉精是行业内比较普遍的做法,散养户在用,规模猪场也在用。”也就是说,瘦弱精的使用已经不是个别散养户的“专利”,而是成为业内的一道“潜规则”。
尽管没有养殖户敢公开承认使用瘦肉精,但据了解,养猪业内对瘦肉精早已司空见惯。在未引发大规模中毒事件以前,媒体未予以足够聚焦,但却无法掩盖它已在国内养殖界存在10年以上的现实。
瘦肉精替代品广泛使用,不易被查出
瘦肉精最早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由南方的部分供港猪场为提高供港猪的售价而率先使用的。1998年春,香港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于1998年5月份后开始在供港猪生产中禁用。而后,浙江某大学成功使该产品“国产化”。起初,它被当作人药来使用,但有使用者偶然发现,用过该药的生猪瘦肉率显著提高,遂干脆当作饲料添加剂用。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一般是散养户使用,因为它见效快;而大型猪场一般用其替代品——莱克多巴胺。后者效果不如盐酸克伦特罗明显,但只要严格停药期,不会被查出药残。两者使用成本相当,每吨饲料大概投入50-80元。(南方农村报)
据媒体报道,瘦肉精已经成为较为成熟的地下产业,其贸易方式,除了某些违法分子从海外走私的灰色途径,其流通渠道还有两条“合法”路径。一是流向具有特定药物生产批文的正规药厂;二是流向一些药品中介公司,这类公司只要具备相应的证件和授权就能购买瘦肉精原料。而地下流通的瘦肉精很可能就是从这些中介公司流出。其流通链条为:国内外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中介公司—饲料业务员、兽药店、饲料店、猪贩等—养殖户。
“注水肉”也有潜规则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总工程师冯平指出,“注水肉”其实更是盛行已久的潜规则,危害远超“瘦肉精”。在“注水肉”里,可能添加了阿托品、矾水、卤水、工业色素和防腐剂等。注水使肉品易腐败变质,产生细菌毒素,还可能传播动物疫情。“注水肉”潜规则至少已盛行24年而难以根治。
去年的三聚氰胺,今年瘦肉精事件,这些在业内只做不说的秘密,即行业潜规则愈演愈烈,吃进嘴的食物究竟还有多少是安全的?究竟还有多少潜规则没有曝光?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的《食品安全法》(6月1日起实施),这会成为挑战潜规则的一把利剑吗?
名词解释:
“瘦肉精”学名盐酸克仑特罗,英文名clenbuteral,属于β-肾上腺类激素,俗称“瘦肉精”或β-兴奋剂。盐酸克仑特罗临床用于治疗哮喘病。上世纪80年代初,美国一家公司意外发现,将一定量的克仑特罗添加到饲料中,可以显著促进动物生长,提高瘦肉率。1997年以来,我国相关部门多次发文,禁止生产和使用“瘦肉精”。
“瘦肉精”能使猪提高生长速度,增加瘦肉率,猪毛色红润光亮,收腹,卖相好;屠宰后,肉色鲜红,脂肪层极薄,往往是皮贴着瘦肉,瘦肉丰满。肥猪饲喂瘦肉精后,逐渐发生四肢震颤无力,心肌肥大心力衰竭等毒副作用。
人类食用含“瘦肉精”的猪肝0.25kg以上者,常见有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含“瘦肉精”的食品对心脏病、高血压患者、老年人的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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