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省畜牧兽医局在南京召开全省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监管工作座谈会,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和“2008年全国兽药监察所工作会议”精神。南农大动物医学院、扬大兽医学院、省农科院兽医研究所、南京、扬州、无锡三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我省6家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负责人等参加会议。省畜牧兽医局袁日进副局长到会并讲话。
袁日进指出,我省现有6家生物制品生产企业,为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担负着重要的疫苗生产供应任务,各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疫苗的生产、检验和质量安全。要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切实建立以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动物产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为根本目的,涵盖疫苗生产、检测、储藏、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强化企业对疫苗质量负全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苗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规范生产,完善设施条件,确保疫苗质量。进一步加强疫苗生产GMP管理,完善设施设备,严把疫苗生产原材料质量关,严把疫苗质量检验关,严把合格疫苗出厂关,确保疫苗质量。要加强疫苗科研协作攻关,争取在联苗研制和免疫效果监测手段上取得突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生物制品企业要加强研究,协作攻关,争取在联苗的研发上取得突破,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效果监测技术上取得突破。
袁日进强调,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监管是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迫切需要,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确保监管措施到位。要强化监管措施,加强对疫苗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监管工作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大对定点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推动定点生产企业的动态管理。密切配合农业部和中监所,继续做好疫苗质量监督抽检、批签发、驻厂监督、飞行检查等各项工作。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供应单位监管工作,重点核查其资质、管理制度、供应记录及冷链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行为。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行为,发现制售假疫苗窝点,要从严查处,坚决取缔。加强对疫苗田间试验、区域试验监管工作,严厉查处假借试验名义,违法制售疫苗行为。对非法研制、制售假劣生物制品的单位和个人要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省内兽医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安全监管。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跟踪疫苗使用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疫苗行业基础数据统计体系和相关工作程序,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及时掌握疫苗生产、质量检验、使用情况等动态信息,力争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准,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对疫苗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现不良反应的,相关企业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存在质量问题的疫苗全部由生产企业召回,并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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