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十月份以来,市场上销售病害猪肉的违法行为又有所抬头,一是因为季节交替,生猪易发疫病,易爆发猪流感,二是个别销售商为谋暴利。近日,裕安区生猪市场管理稽查大队在分路口镇农贸市场例行检查时,发现一销售商销售病害猪肉,执法人员当场查扣病害猪肉一头,已作无害化处理。 据现场检查情况来看,该销售商极其狡猾,他将病害猪的排骨与其所销售的合格猪肉挂在同一肉杆上,将病害猪的猪爪与合格猪爪摞在一起销售,并将印在病猪胴体上的三角“高温”印章(经肉品检疫合格的好猪肉其胴体印有检疫和税费两道条形滚桶印章,不合格的病猪肉则只印有“高温”两字的三角印章)的猪皮全部剥掉,分割成小块藏匿于好猪肉中混同销售。部分没有销售掉的病猪肉就存放在肉案台面下方。 经了解,该病猪在屠宰场出场前畜牧检疫人员就明确告之销售商,此猪有疫病只能作腌制处理不能上市销售,但销售商为谋求暴利置人民群众健康于不顾,销售病害猪肉,对此,稽查大队毫不手软,给予其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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