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笔者在黔江区政府办获悉,黔江区委、区政府针对当前生猪市场价格低迷,农户生猪饲养积极性受到影响的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发展生猪产业的扶持政策,有效维护农民的养殖积极性,促进200万头生猪基地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黔江区是国家现代畜牧业示范区,西南地区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全国优质种猪繁育示范基地、西南地区优质仔猪供给基地。在当前生猪市场价格低迷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及时出台扶持政策,加快“一区三基地”建设,确保2010年实现“新建年出栏生猪100头以上规模场(户)1000个,饲养能繁母猪10万头,出栏生猪100万头”的生猪产业发展目标。 据悉,该区制定的扶持政策规定,对原种猪场、60头以上的祖代猪场,按基础种猪年20%比例淘汰不合格种猪,补齐合格种猪,分别给予2000元/头、1500元/头的补助;凡在区内祖代猪场购买合格二杂母猪5头以上,用于商品猪生产的养殖场(户),给予400元/头的补助;人工授精每配准1胎母猪,只收取技术服务费15元,其余由财政补贴。 大力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入场道路、蓄水池建设。对年初备案饲养二杂母猪20头以上、标准化圈舍240平方米以上、年出栏自繁自养商品肥猪300头以上的规模场,按出栏1头肥猪20元的标准给予饲料补贴。 对二级扩繁场和3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按每头基础种猪50元的标准补助疫苗(除免费疫苗外的疫苗)和医疗药品。对全区生猪防疫按0.5元/头实行材料补助。将村级防疫员的报酬由800元/年提高到1200元/年,以调动防疫员的工作积极性。 企业每收购1头猪提取2元,区财政配套2元作为生猪养殖风险基金,弥补因市场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养殖场(户)带来的经济损失;整合生猪产业发展资金50—100万元用于生猪贷款担保风险补偿;生猪保费标准为30元/头,养殖业主承担9元,财政承担21元;能繁母猪保费标准为48元/头,养殖业主承担8元,财政承担40元。 对推动发展产业作用强、示范效应明显、管理规范的生猪专业合作社,给予1—5万元/个的奖补。 在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该区还设立生猪产业发展和防疫工作奖、生猪产业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生猪养殖户之间均衡发展,提升全区生猪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据区生猪产业发展指挥部透露,在生猪产业建设中,将健全组织考核体系,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乡生猪产业的考核,对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生猪产业发展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真抓实干,落实好发展生猪产业的各项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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