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拜泉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克东县村民刘某家有一头野生梅花鹿,来历不明。
拜泉民警到克东县刘某家,找到了这头野生梅花鹿。刘某喜爱梅花鹿,日前在北安市一兽医介绍下,从一农户手中花3000元购买回来,一只野生梅花鹿当宠物饲养。
随后,民警找到卖家,得知此梅花鹿是村民放牛时,捡到的梅花鹿幼仔,抱到家中进行饲养,养了几个月后,通过兽医,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经拜泉县林业部门现场认定,此梅花鹿是拜泉县国富林场丢失的野生梅花鹿。
拜泉警方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将野生梅花鹿放归拜泉县国富林场。
作者: 赵志为 武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