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实施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根据贺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贺州市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管理区实际情况,自3月1日以来,管理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及时组织人员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兽药经营“清理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至目前为止,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35家,印发宣传资料150份, 发放兽药GSP宣传告知书30份,下发限期整改通知5份,查处假劣兽药水针剂32合、粉片剂113包,价值460元。依法取缔兽药非法经营企业11家。至今,全管理区24家兽药经营企业在过渡期全部通过兽药GSP验收。通过这次清理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兽药经营行为,确保经营环节兽药产品质量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廖米珍、高影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