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政协了解到,九三学社提出了《关于推进生猪期货市场建设》的提案。提案称,生猪饲养在农业生产中地位重要,2012年全国猪肉产量达5335万吨,产量和消费量占全球一半以上,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推进生猪期货市场建设意义重大。
提案显示,推进生猪期货,一是稳定物价,保护养殖户利益,应对我国当前“猪周期”振幅加大,周期缩短局面。二是有助于与占生猪养殖生产总成本的70%以上的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期货市场形成联动,建立健全农牧产品期货体系,形成饲料原料和生猪的养殖套利关系。同时也有利于生猪期货市场价格发现规律,加强政府事前调控和微调。三是通过期货合作作为标准化合约,促进生猪养殖标准化、规模化,保障食品安全。四是通过推出生猪期货等方式,参与大宗商品国际定价,获得与我国生猪养殖规模、消费规模、进口规模相适应的国际地位。
提案指出,当前,推进生猪期货市场建设面临一些问题。一是期货市场布局不合理。我国生猪养殖省份主要集中于四川、重庆、湖南等南方省市,但生猪养殖区虽有农牧产品生产优势,却未建立相应的生猪期货交易市场,而现有可能承接生猪期货交易的交易所设在东部的大连、上海和中部的郑州,布局相对集中,且近半数期货公司营业都聚集于这些地区,不合理的布局可能降低资源配置效率,抬高交易成本。二是市场主体需要培养。目前我国企业对期货的认识仍然停留在规避风险和投资层面,甚至将期货视为投机工具。也有观点认为,生猪期货上市的经济条件、市场发展不成熟,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这种观点既忽视了我国玉米、棉花等期货产品在不断健全的市场环境中发展这一实践经验,也没有充分认识期货与现货市场可以同步发展、相互促进的现实。同时,期货交易规则较复杂,而我国生猪产业链上各主体多数对期货市场认识较肤浅,难以主动利用期货市场信息指导生产。三是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亟需推进。美国推出生猪期货时,其生猪产地集中,养殖标准化程度高,技术条件比较成熟,大部分生猪都易于达到生猪期货交割标准。我国各地区自然条件、饲料来源、饲养水平不同,出栏生猪品质差异大。如常见的三元杂交猪,在不同地区饲养,品质存在差异。同时,质量不高、销售渠道不正规的生猪在全国饲养总量仍然占比较大,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下的养殖户或养殖企业比重仍占40%左右。四是生猪市场需要进一步整合。我国生猪养殖集中于西南、中南等地区,而生猪消费主要集中在华东、京津等地区。生产区和主销区分离加大了生猪价格波动,阻碍了生长市场的一体化,造成现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扭曲,难以全面反映商品市场信息,而生猪养殖区期货工具缺失,进一步加剧了市场分割、信息综合不充分、区域价格辐射范围较小等问题。
提案建议,在四川等生猪养殖大省,推进生猪期货市场建设。当前,许多地区生猪养殖的金融、技术条件不断改善,养殖体系趋于完善,为建立期货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以四川省遂宁市为例,该地区生猪出栏数中规模养殖已占75%,其中养殖公司提供猪苗、技术等,养殖户提供场地、人力,并从公司得到每头猪100元的保底钱。通过购买保险(放心保)降低养殖风险,且保费大部分由政府补贴。此外,生猪期货交易必不可少的加工、物流等产业也蓬勃发展。具体来说,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培育市场主体,完善生猪期货市场环境。应通过各种手段让生猪产业中各个主体充分认识和了解生猪期货、鼓励企业通过期货交易手段规避风险。如引导龙头企业积极参与期货市场套保;培养养殖户市场意识,推动专业合作社发展;增加投资主体、发展期货投资基金等,平衡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的利益。生猪期货推出初期,注重套期保值功能,防范过度投机;市场逐步成熟后,放松合约条款,如提高涨跌幅限制、降低保证金水平、降低最小报价单位等。
二是不断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经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生猪期货合约标准。近年来随着劳动力成本上升,许多散养户退出市场,选择外出打工,间接促进了生猪养殖规模化程度提升。应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经营,特别是向高端猪肉标准发展。根据全国主要产销区交易现状,设计与不同质量标准相对应的生猪期货合约,分别交易和交割。通过产业整合、品种推广等方式,待条件成熟后制定全国统一的生猪质量标准和统一合约,明确规定不同等级生猪价格的升贴水。
三是健全市场流通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运输、仓储业进行整合,建立竞争而有序的生猪物流市场体系,避免囤积居奇、操纵价格的情况。发展生猪养殖信息平台,将生猪现货、期货市场和农村信息化发展相结合,建立覆盖各养殖区的生猪养殖信息网络。推进“农超对接”,利用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和远期交割特性稳定供给,将期货交易和中远期供货合约相结合,促进生猪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以及超市等零售商整合,完善供应链。
四是完善配套措施,创建生猪价格指数等。现货交易可直接以价格指数为基准,引导生产者规避市场风险。同时加强风险管控,针对过度投机,风险监管不足,交易场所的发展规划等,制定严密的监管体系,维护市场秩序。研究编制现金交割结算价格指数,制定适当的交割方式,建立生猪养殖信息服务体系等。
记者走进陇南市徽县三农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干净整齐、建设规范标准的猪舍。猪舍里,闻不见臭味,看不见污水和粪便,一头头猪膘肥体壮、肤色光亮。
合作社自2007年组建,现已完成投资3000多万元,建有标准化先进养猪圈舍14栋,可存栏生猪2万头;建设有机肥加工车间350平方米、饲料库房372平方米。2013年,合作社完成存栏基础母猪600头,年产优质瘦肉型仔猪1.2万余头,进入市场销售9000头,年产沼气7万立方米,年产沼液13万吨。
在合作社,装有碳纤维地暖设备的猪舍,可以在一年四季保持适宜温度;自动打开和关闭的活动屋顶,可以随时让猪舍通风或进行太阳光消毒;全自动猪用洗澡机、种公猪跑步机等先进设备样样俱全。
记者从市政府办获悉,为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特殊应急情况下,保证市场猪肉供应,促进生猪生产稳步发展,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泸州市2014年储备猪肉实施方案》。
据了解,根据《泸州市2014年储备猪肉实施方案》,今年储备方式采用冻肉储备,即将猪肉储存在肉类加工企业冻库,根据需要,按政府指令调出到指定地区市场。按照城镇常住人口每人每天消费0.1公斤不低于7天的消费量实施猪肉储备,全市城镇常住人口177.34万人,所需猪肉储备量为1240吨。
2014年猪肉储备时间确定为一年,从2014年3月8日至2015年3月7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对储备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按照储备企业资质条件确定市级承储单位及储备计划。市商务局对承储单位实行资质审定和动态管理制度,并公布取得承储资格的单位名单。
承担猪肉储备的企业应具备一定条件,包括依法取得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资格,具备《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规定的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的资质条件,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分割鲜、冻猪肉》要求,冷藏库库容在1000吨以上。
在库管理方面,储备肉实行专人管理,专账记载和挂牌明示,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承储单位不得擅自动用储备肉,不得虚报储备肉数量。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不得以储备肉对外进行质押、担保或者清偿债务,承储单位进入撤消、解散或者破产程序时,应立即书面告之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及时报告市政府。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和承储单位依照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在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