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广西省永福县政府出台《永福县争创“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指出“以桂林畜牧公司为龙头,以永福镇、罗锦镇、苏桥镇、堡里乡、广福乡和三皇乡为基地,采取‘公司+农户’模式,引导农户按存栏量300头以上的规模发展生猪养殖,培植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对公司和合作养户给予奖补和优惠贷款。
据了解,永福县每年建成110个年批养量300头以上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为推动这一目标实现,县政府筹集400万元,作为养殖大户向永福农村合作银行借款的担保基金,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在永福农村合作银行开设畜牧业发展贷款专项担保基金专户,永福农村合作银行以400万元为基数,按一定倍数给予合作农户猪舍建设提供优惠贷款。根据公司标准建设猪舍的养户,按每头猪借贷300-400元作为猪舍建设贷款额度,按公司审定的养殖数量予以确定首笔贷款额度;后期扩大规模的以此类推给予贷款额度支持。
同时,永福县为争创“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将建设以桂林畜牧公司后备种畜场为主的三元优良父母代种猪,依托桂林畜牧公司年出栏15万头猪苗的林村种猪场和年出栏20万头猪苗的罗锦种猪场(在建),达到存栏三元杂优质母猪1.5万头以上,年提供35万头优质四元杂猪苗。对新增批养量300头以上生猪标准化养殖场经验收合格后,由县政府在上级补贴和奖励基础上,给予3-5万元一次性奖励;生猪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
自2012年桂林畜牧公司在永福县开发养猪业后,永福县广大群众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永福县政府充分肯定了桂林温氏畜牧公司在带动当地“三农”发展做的贡献。(文鹃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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