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蹄疫Aftosa(属一类传染病)俗名“口疮”、“辟癀”,是由口蹄疫病毒所引起的偶蹄动物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主要侵害偶蹄兽,偶见于人和其他动物。其临诊特征为口腔粘膜、蹄部和乳房皮肤发生水疱。
常规防治方法
(1)预防病畜疑似口蹄疫时,应立即报告兽医机关,病畜就地封锁,所用器具及污染地面用2%苛性钠消毒。确认后,立即进行严格封锁、隔离、消毒及防治等一系列工作。发病畜群扑杀后要无害化处理,工作人员外出要全面消毒,病畜吃剩的草料或饮水,要烧毁或深埋,畜舍及附近,用2%苛性钠、二氯异氰豚酸钠(含有效氯≥20%)、1%~2%福尔马林喷洒消毒,以免散毒。接种。对疫区周围牛羊,选用与当地流行的口蹄疫毒型相同的疫苗,进行紧急接种,用量、注射方法、及注意事项须严格按疫苗说明书执行。
(2)治疗病初,即口腔出现水泡前,用血清或耐过的病畜血液治疗。对病畜要加强饲养管理及护理工作,每天要用盐水、硼酸溶液等洗涤口腔及蹄部。要喂以软草、软料或麸皮粥等。口腔有溃疡时,用碘甘油合剂(1:1)每天涂搽3~4天,用大酱或10%食盐水也可。蹄部病变,可用消毒液洗净,涂甲紫溶液(紫药水)或碘甘油,并用绷带包裹,不可接触湿地。
应急要点
●发现牛、羊、猪等偶蹄动物的口腔、蹄部和乳房等处皮肤有水疱和溃烂,出现流涎和跛行,应立即报告所在地区的兽医部门。
● 与患病动物接触后出现眩晕、四肢和背部疼痛、胃肠痉挛、呕吐、咽喉疼、吞咽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医院就诊。
●奶牛、奶羊患病,其乳汁不能食用。
专家提示
●北京市对口蹄疫实行强制免疫,兽医部门定期为偶蹄动物接种疫苗。
●从外省市引进偶蹄动物时,必须查验检疫证明,必须隔离饲养至少两周,以确认动物是否健康。
●发现疑似口蹄疫疫情,须及时报告兽医部门。
●注意个人防护,尽量避免接触患病动物。
●不从疫区引入偶蹄动物及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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