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敏)家住海口海甸岛的周先生日前向12315投诉称,他在南国超市海甸分店购买的某品牌牛奶,明明标价1.8元一盒,但结帐时却被收取2.2元一盒。
周先生告诉记者,30日下午5时,他和妻子一起到海甸三东路的南国超市购物,在摆卖饮料的柜台上他看到某品牌牛奶正在搞促销特价,250ml一盒的1.8元,就买了10盒。当他到收银台付钱时,却发现收银员共计收了22元。当时收银员向他解释称,周先生拿的牛奶2.2元一盒,另一种口味的1.8元一盒。但周先生让收银员提供1.8元每盒的牛奶,对方却提供不出。周先生很生气,立即拨打电话向工商部门投诉。
据周先生介绍,当天晚上在海甸工商所的协调下,南国超市的值班经理吴先生已经答应退回多收的4元钱,并公开道歉。为了提醒其他消费者,周先生要求超市在服务台前贴个告示,说明他们失误的情况并向消费者道个歉,但超市方面表示需要请示领导才能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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