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国和新疆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各项措施,深入推进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现,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农业部有关文件要求, 3月20日,新疆自治区农机局特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并要求各地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公安交警、安监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各司其职,深入重点乡(镇)、村,采取上门走访,包村驻点,张贴通告,逐户逐人发送公开信和宣传材料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地加大宣传力度,大造声势,使宣传活动进村入户,人人皆知,在全农村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全社会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对“黑车非驾”,非法载人、擅自拼装改装的各类拖拉机和超长超宽大板拖车,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办理牌证手续;对无证驾驶人员限期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发证,对在规定限期内教育仍不办理手续者,要按照两个《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严重违法违章行为,除说服教育外,该处罚的,要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坚决予以处罚,严禁查而不纠,坚决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营造严管态势,与公安、安监等部门配合,依法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暴力抗法、围攻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等案件,与质监部门协作,规范拖拉机拖车的生产。
《方案》由指导思想和目的、领导机构、整治内容和重点、方法步骤和措施等四个部分组成。
这次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月至4月),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第二阶段(5月至9月),分工负责,集中整治;第三阶段(10至12月),检查验收,总结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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