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兽药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近日,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制定了《2008年即墨市兽药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兽药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一、明确行动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力度,以源头治理、大要案查处和兽药市场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放心兽药的市场建设,推进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兽药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兽药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规范工作措施。通过与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责任人签署质量责任书,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责任心与荣辱感;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制售假劣兽药的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提高素质,兽药市场监管执法能力不断增强,案件查结率有新的提高;兽药监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放心兽药宣传活动不断深入,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放心兽药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兽药产品质量和农民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全市的兽药生产、经营与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加强经营管理。一是严格经营资格的管理。对已经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但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兽药经营企业要依法注销或撤消;对新从事兽药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到期需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的,严格依照《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严格条件,严格标准进行审批,凡是条件不具备的,一律不予审批发证;对未按规定建立产品质量和经销档案的,要督促建立,对拒不建立或抵制建立的,要依法查处。要建立规范的兽药日常监管工作档案,做到有查必有记录。二是严把“三关”。即:严把兽药质量关。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药品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严把疫苗质量关。对强制免疫用兽用生物制品严格政府采购,实施主渠道逐级供应制度。对非强制免疫用兽用生物制品严格签定销售代理合同。对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坚决查处和取缔。同时加强对经营兽用生物制品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其依法在规定范围内经营而不出现问题;严把违禁药物流入关。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违法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取缔国家禁用的兽药,坚决杜绝违禁药物流入加工、经营与使用环节。
四、严格监督检查。加大兽药质量抽检工作,对多次抽检不合格和蓄意造假的企业和单位,要严厉处罚,该吊销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坚决报请农业部吊销。要以查处大要案件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兽药打假和监管工作。坚持“五不放过”原则,做到假劣兽药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案单位和责任人不落实不放过;产生的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今后的防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所有涉案人员的责任追究不彻底不放过。重点查处制假售假窝点,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对制假售假重点区域主要环节,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
五、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活动。依托新闻媒体和网络信息平台,建立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和“黑名单”数据库,曝光违规企业和产品,推荐信誉可靠的企业和产品,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加大《畜牧法》、《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一系列畜牧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检查验收、监督执法、科技下乡等机会,采取印制宣传材料、举办兽药知识问答、开设新闻媒体宣传专栏等方式,积极开展“绿色兽药、绿色畜牧、绿色食品、绿色奥运” 为主题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争取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兽药经营和使用者的自觉守法意识,提高广大群众识别真假兽药的能力,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兽药市场监管工作中来,保证全市兽药产品的质量安全。(即墨市畜牧兽医局: 兰芳 展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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