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畜牧兽医行业的监督管理、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等大量的工作在乡镇、村、组,即工作重点在基层,因此基层必须有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人员。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基层的人员力量甚为缺乏,特别是村级畜牧兽医人员基本处于无着落状态,故村级的力量非常薄弱,对整个畜牧兽医工作造成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当前各地都在进行畜牧兽医队伍体制改革,创造出了一些适合当地实际的新的体制模式。浙江省嘉兴市有的地方进行了改革探索,特别是对基层体制改革力度较大,主要是对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进行分流,经考试选拔优秀者,以畜牧兽医专管员的身份划归乡镇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属纯公益类事业单位;其余人员以纯技术服务性质按市场机制进行运作,并实行有偿服务;在村设动物防疫员,明确其所在村的兽医工作。从改革后的效果看,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更趋合理,表现为理顺了关系,稳定了队伍,提高了工作积极性,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综合防控能力得到了全面加强。以笔者之见,此举清除了长期以来存在于畜牧兽医管理体制上的一些弊端,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政府的管理触角“下沉”。目前多数地方政府的畜牧兽医管理机构设到县级,县以下乡镇畜牧兽医站虽然也一定程度上承担了政府的管理职能,但其只是“代理”性质的,即乡镇畜牧兽医站在相当场合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畜牧兽医行业进行管理,而是以县站的名义或受县站的委托进行管理,其权威性受到影响,乡镇站人员均不确认为管理工作的主体,工作自然效果不佳。而体制改革后,乡镇农技服务中心作为县农业部门的下级、乡镇政府的业务部门,其工作主体、职责就非常明确,乡镇范围内的所有涉及到行业方面的事务全由其管理。一旦遇到问题、困难,首先向乡镇政府汇报反映,会得到乡镇政府的支持和关心,使县农业部门从既是管理者又是执行者的身份更好地从执行者向管理者转变,使政府对畜牧业的管理层从县级降到乡镇级,也使政府管理更接近养殖户,明显提高了政府的管理工作效率。
与时俱进转变观念。一直以来乡镇畜牧兽医队伍在畜牧兽医工作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各级政府、部门也都十分重视这支队伍,也一直强调要保持这支队伍的稳定,在今天看来这支队伍应该说也确实是比较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果与乡镇农技服务中心(以前称乡镇农技站)比较,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建立远早于乡镇农技站,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建立的乡镇畜牧兽医站属集体事业性质的自负盈亏单位,九十年代虽改编为全民事业单位,但基本上仍是自负盈亏,而农技站一直作为乡镇政府的业务部门,其人员待遇由乡镇财政拨款,属相对无后顾之忧状态,工作条件到生活条件远优于畜牧兽医站。以往每逢机构改革,惟怕乡镇畜牧兽医站被改革,总是强调“网不能破、人不能散、机构不能动”,力保机构稳定不进行改革才心安,此种观念似已无必要。机构体制必须适应产业的发展才有生命力,否则再稳定的机构也没有任何意义。殊不知,机构、人员的长期不变已经显得缺乏生气,活力必须来自改革。从已经改革的地方看,改革明确了基层机构、人员的职责,解决了最重要的经费问题,没有了后顾之忧,人员工作积极性高涨,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的管理力量加强,效果明显。
乡镇一级管理力量明显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原来承担着防疫、检疫、阉割、诊疗等具体业务工作,无暇对本地畜牧兽医工作发展做出规划和管理,因而此项工作自然要由县站承担,县站因力量有限,也只能对全县的产业发展作大致考虑、规划,无法具体规划到乡镇,乡镇政府因为没有这样一个得力的部门作参谋,对畜牧业主观上想重视但客观上也无法重视,故对畜牧业不重视或重视不够就不难理解。改革后在乡镇农技中心设置若干畜牧专管员,成了乡镇政府的贴身参谋,产业发展、动物防疫具体有人规划、组织、实施、检查,对乡镇政府而言,既加强了对畜牧兽医工作的领导,又从大量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工作效率成倍提高。从调查情况看,一些乡镇政府领导坦言,只要畜牧专管员提出的工作建议合理且必要,一般都给予支持。体制改革后乡镇政府对畜牧兽医工作也有明确的要求,并在经费上予以保证,这是改革前后的主要区别。其实以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得不到解决,与没有专门的人员作规划和参谋有关。一般从逐级管理的角度看,县畜牧兽医站的下级是乡镇畜牧兽医站,但由于乡镇站的经费体制是自负盈亏,站员为了自己的工资福利均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很难全面、高效贯彻县站部署的工作,工作的质量打折扣在所难免,而现今的改革则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村级兽医队伍的作用突显。纵观历史,村级兽医队伍一度得到很好的发展和壮大,事实上畜牧业的发展离不开村级兽医队伍,因为畜牧业要发展,也必须有一支为其服务的队伍,而村兽医是最贴近畜牧业的队伍。村兽医队伍之所以日趋萎缩,应该是其与乡镇畜牧兽医站“争饭吃”有关。村兽医最初是以“村防疫员”的身份出现的,顾名思义,最初其主要是搞防疫工作,随之演变为村兽医。由于村兽医的发展影响到依靠自负盈亏的乡镇畜牧兽医站的生存,矛盾趋于尖锐,进而采取了一些诸如村兽医不得进行防疫、阉割等的限制而致其萎缩。其实一个乡镇仅靠畜牧兽医站几个人是很难做好服务工作的,一般基本上也就以防疫、阉割为主,无暇顾及养殖过程中的疾病诊断、治疗、养殖技术指导等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也很难进行产业的发展规划和远景设想。即使是防疫工作,也因为乡镇站人力紧缺、因经费制约又无力增人,各地因免疫不到位而造成的疫病发生、传播并非少见。体制改革后,畜牧兽医管理工作明确落实到乡镇政府,农技中心作为当地政府的业务部门,自然就承担起了职责,组织村兽医队伍被提上日程,根据各村养殖数量的多少确定村兽医人数,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鉴定,合格者发给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明确其职责为免疫、免疫档案管理、防疫巡查、疫情测报、协助产地检疫等工作,签订责任状,按绩效考核实行奖惩激励机制。积极争取、落实村兽医的待遇,其报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乡镇财政承担,二是村委员会承担,三是村兽医通过有偿服务获得的收入。使原来“与村兽医争饭吃”,成为现在的“为村兽医争饭吃”,改革的结果虽一字之差,却是天壤之别,使本已萎缩的村兽医队伍有人管理、关心,指导和监督,使养殖业的发展和壮大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这也是体制改革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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