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号,海峡导报报道了《万只鸭圈养九龙江》一文,并将此情况反馈给龙海水政监察大队。报道引起了漳州水政监察支队重视。昨日,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后,通过宣传和劝导,责令养鸭场老板限期撤离,保护九龙江水源。
17日带队执法的是郭水平队长,在调查现场后,郭队长叫来了九湖镇下尾社小梅溪村村主任和村支书。村支书告诉记者,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日益拮据,单纯依靠农业收入太低了。为了增加收入,不得不另寻出路,所以村里是支持在江边养鸭子的,但并不知道是在水源保护区内。而且养鸭场老板为了养鸭,总共贷款了十多万元,所以希望执法部门能够考虑农民的难处,人性化执法,给农民一个过渡的时间段。
当天,漳州市自来水公司取水口负责人也赶到了现场,并将保护区的范围和养鸭场对取水口的影响告知了水政执法大队。
取水口的负责人介绍,取水口上游一公里,下游100米属于水源保护区范围。最近,在对水质进行检测过程中,发现大肠杆菌数量增多,水源受到较大影响,原因就是养殖造成的。这3个养鸭场的1万多只鸭子养在西洋坪大桥下,离取水口上游不到500米,属违规行为,应限定时间制止。
对于如何处理此事,郭队长说,一是给业主做宣传教育,养鸭场的范围属于水资源保护区,需要迁移;第二,考虑到农民的难处和实际情况,该养鸭场有1000多只鸭子20天后就可以出售,另外1000多只小鸭子2个月后也可以出售,所以要求养鸭场老板在这两批鸭子养大出售后,禁止再继续养殖,如果再养殖,执法大队将采取强制措施。
做完笔录后,记者采访了养鸭场老板,养鸭场老板表示,原来并不知道养鸭场处于自来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听了宣传和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之后,已认识到在此养鸭影响水源,只是请求让他将现有的鸭子卖出后,保证不再在此养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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