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猪肉生产大国,但猪肉出口量却极其有限,每年仅向俄罗斯等国出口少量的猪肉,而向欧盟、日本出口则非常困难。其主要原因是我国猪肉产品质量达不到进口国的要求。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是环境污染、饲料安全性差、药物残留超标等。因此,发展无公害养猪业,全面提高我国猪肉产品的质量,对保证消费者安全、参与国际竞争、促进养猪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所谓“无公害猪肉”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的猪肉产品。只有在标准和规范的条件下,以科学的生产方式,才能有效地生产出无公害的猪肉产品。
创造良好环境
1猪舍应建在地势高燥、排水良好,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场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猪场周围3公里无大型化工厂、矿厂、皮革、肉品加工、屠宰场或其它畜牧场污染源。
2猪场距离干线公路、铁路、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1公里以上,猪场周围有围墙或防疫沟,并建立绿化隔离带。
3猪场生产区布置在管理区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处,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和病死猪处理应在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4场区净道和污道分开,互不交叉。
5猪舍应能保温隔热,地面和墙壁应便于清洗,并能耐酸、碱等消毒液清洗消毒。
6猪舍内温度、湿度应满足不同生理阶段猪的需求。如仔猪27~32℃,成猪11~17℃,相对湿度80%。
7猪舍内通风良好,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氨气25毫克/立方米、硫化氢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碳1500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1毫克/立方米、总悬浮颗粒物3毫克/立方米、恶息70稀释倍数。
8猪饮用水水质应符合NY5027《畜禽饮用水水质》的要求。
9猪场应设废弃物储存设施,防止渗漏、溢流、恶息对环境造成污染,废弃物处理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粪便经堆积发醇后应作农业用肥,污水应经发酵、沉淀后才能作为液体肥使用。
选择优良品种
1.应从具有种猪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引进优良种猪,并按照GB16567《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进行检疫。引进的种猪隔离观察15~30天,经兽医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方可供繁殖使用。
2.育肥猪生产应按下列杂交模式生产。一是利用杜洛克、长白、大约克等优良瘦肉型猪进行三元杂交,生产杂交仔猪育肥。二是利用杜洛克、长白、大约克等优良瘦肉型公猪与本地良种母猪进行三元杂交,生产杂交仔猪肥育。三是利用配套系(迪卡猪、PIC猪等)生产杂交仔猪育肥。
保证饲料安全
1.饲料原料、添加剂、配合料、浓缩料、预混料有害物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的规定。
2.饲料中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性饲料添加剂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布的《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所规定的品种和取得试生产产品标准文号的新饲料添加剂品种。
3.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执行。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应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
4.禁止在饲料中额外添加β-兴奋剂、镇静剂、激素类、砷制剂。
5.不应给育肥猪使用高铜日粮,30公斤体重以下猪的配合饲料中铜的含量不应高于250毫克/公斤;30~60公斤体重配合饲料中铜的含量不应高于150毫克/公斤;60公斤体重以上猪的配合饲料中铜的含量不应高于25毫克/公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