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农机部门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安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截至4月底,全市未发生一起道路外亡人农机事故,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的隐患排查治理任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局《关于印发〈2008年江苏省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市局十分重视,迅速召开会议进行传达贯彻,主动与安监、公安等部门联系磋商,成立了由市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局职能处室、监理所有关人员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08年扬州市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整治内容、整治方法和步骤、工作措施和要求。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层层召开会议,学习贯彻、讨论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层层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借助和利用广播、电视、戗牌、标语、横幅、设立宣传展台等,大张旗鼓地宣传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方法内容,争取广大农业机械所有人及驾驶操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至目前共悬挂横幅30多条,张贴标语200多条,广播电视宣传报道6次,利用田检路查、办证窗口、设立宣传台、安全日学习等机会发放宣传资料16000多份。
三、认真排查,狠抓整改。各县(市、区)均明确由监理所牵头会同所辖各乡(镇)农业农机服务中心,落实专门力量,深入到各镇、村、重点场所和农机销售点,逐台进行登记造册。同时积极利用田检路查、办证窗口、宣传台等多种形式进行调查摸底,按照变形拖拉机、大中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驾驶人四大类,区别不同情形分别排查事故隐患,并分类进行汇总。目前已排查出外挂变拖150多台无交强险等保险手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市所及有关县所正在挂牌督办,一方面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另一方面研究商讨对策争取圆满解决。
四、突出重点,有序整治。按照省局、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就当前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利用“平安农机”创建契机,争取长期将农机安全生产指标纳入政府考核和“平安扬州”创建范畴,建立健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登记工作制度及相关监督机制,制定农机安全监管和农机依法行政的长效措施。
2、抓好2007年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扫尾。对2007年遗留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明确专人,落实责任,限期办结,重点是外挂四缸变拖的整治转入。到目前,全市共整治转入四缸变拖148台,在整治的过程中,市所对其安全技术性能进行了严格把关,台台上线检测,狠抓源头管理,消除事故隐患。
3、开展了春季农机检验工作。针对近年来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江都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大刀阔斧抓改革,大张旗鼓搞创新,创新检验模式,确保了农机检验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沿袭多年的春季“三机”(变型拖拉机、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集中检验,己逐渐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问题和矛盾越来越突出。该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采取变拖到市检、小拖到乡(镇)检、收割机到户检等改革措施,既减少了诸多矛盾和问题,又达到了变拖台台上线(检测线),小拖台台检验,收割机台台见面的安全监管要求。截至目前,该市已累计检验上道路拖拉机2730台、联合收割机1620台,分别占年度目标的92.7 %和101%。
下一步,该市将紧紧围绕省、市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序时进度,以“平安农机”创建为抓手,开展好“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大造声势,继续营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社会氛围,重点加强联合收割机补检、跨区作业安全秩序维护,继续加强与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的配合,开展好上道路拖拉机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黑机非驾”、超速超载和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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