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2日,荷兰农业、自然和食品质量部颁布了关于监控猪肉中的危险物质的命令(家畜和肉类销售管理局[荷兰语缩写:PVV])。
该命令采用了一个监控系统,藉此应当要求所有销售理事会的成员对其猪肉进行危险物质的检查。遵守该监控的职责将通过参与由畜牧业和肉类销售管理局[荷兰语缩写:PVV]进行的基本监控,或通过参与某个经认可的(私法)质量体系成为可能。其中重要的条件是这些体系须经认证,而且审查结果应当移交销售理事会。没有参加经认证的质量体系的销售理事会成员 - 一个有限的群体,事实上- 将隶属于由畜牧业和肉类销售管理局进行的基本监控。应当将这些销售理事会的成员输入一个数据库。然后由一个专家委员会根据风险分析决定每一分支和饲养场类型的取样频率。样品应当由专门指定的实验室检查。应当要求该实验室将分析结果通报给销售理事会。本命令禁止供应或搬移尚未进行危险物质测试的猪肉。依照指令96/23/EC,来自其它成员国的猪肉应当视为已经对危险物质进行了充分的测试。注册和取样的费用应当由那些在相应的种类中,但不是质量体系的参与者的销售理事会成员支付。为此目的应当实行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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