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沙洋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建设,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一号文件精神,以大力发展农机化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出台了《沙洋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机化发展的意见》(沙政发[2008]1号)并设立50万元农机化发展专项基金。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奖励对全县农机化发展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沙洋县农机化专项基金奖励办法》日前出台。具体标准如下:
1、机插秧先进单位:机插秧面积达到1万亩,插秧机推广新增数量达到20台的镇,给予1万元奖励。对机插秧实行整村推进的村和农机安全示范村各给予1000元奖励。
2、插秧机购置补贴:对购买插秧机的农户,手扶式插秧机每台给予2000元的叠加补贴,乘坐式插秧机每台给予1万元的叠加补贴。
3、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社员超过50人,农机具超过100台(套),农机作业面积达到2万亩,农机作业服务收入达到100万元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给予1万元奖励。对新成立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2000元奖励。
4、农机大户:农机主机达到3台以上,农机总动力达到200马力,农机固定资产达到40万元的农机大户,给予5000元奖励。
5、农机化示范区建设:五里、十里两个全国农机化示范区达到建设要求的各给予3-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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