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出了《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要力争使我省2012年生猪出栏达到4574万头,猪肉自给率从2006年的60%提高到75%;2020年生猪出栏达到5245万头,猪肉自给率达到85%。2020年全省生猪生产区域布局合理,标准化规模养殖比例达到90%以上,废弃物资源利用率90%以上。
《规划》提出,要重点加快发展东部、西部与北部地区的生猪生产,兼顾中部大中城市城郊区域生猪产业的发展,在全省发展四大生猪产业带。
东部生猪产业带:以梅州、汕尾、潮汕地区为主要发展区域,兼顾河源、惠州地区,重点发展瘦肉型猪,适度饲养本地猪和土杂猪,除满足本地市场需求外,重点面向深圳、东莞等市场及香港市场。该区域目标规划2020年上市生猪1460万头,以发展大、中型生猪养殖场为主。
西部生猪产业带:以茂名、湛江、阳江、肇庆、云浮为主要发展区域,以瘦肉型猪为重点,适度饲养土杂猪,满足差异化市场需求,除满足本地市场需求外,重点面向佛山、珠海、中山、广州等市场。该区域目标规划2020年上市生猪2220万头,以发展中、小型生猪养殖场为主。
北部生猪产业带:以韶关、清远为主要发展区域,重点发展瘦肉型猪,适度饲养本地猪和土杂猪,除满足本地市场需求外,重点面向珠三角和港澳市场。该区域目标规划2020年上市生猪700万头,以发展中、小型生猪养殖场为主。
中部城郊生猪产业带:以江门、广州城郊为主要发展区域,兼顾佛山、珠海等地,重点发展瘦肉型猪,全部用于满足本地市场与港澳市场的需求。该区域目标规划2020年上市生猪865万头,以发展大型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场为主。
《规划》提出,要加大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规划》还要求,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的环境状况、环境管理要求和环境承载力状况,依法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在禁养区内严禁从事养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