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嘉兴市工商局南湖分局凤桥所行政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凤桥镇的一些兽药店内发布的兽药类广告不规范。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在凤桥镇上的所有兽药店开展了一次广告执法检查。在两家兽药店内分别查获标有“经临床验证,该产品在治疗仔猪腹泻方面治愈率达99.1%,肺炎治愈率为96.9%”、“组方新颖,四种组成协同作用于病源菌不同的作用靶点,增大杀菌机会,治愈率为98%”等字样的违法印刷品广告。
经进一步调查,这些广告系兽药生产厂家的业务员摆放的。据有关法规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宣传药品的疗效、治愈率。药店负责人对发布在自己经营场所内的广告负有管理责任,对违反广告法规规定的印刷品广告应当拒绝其发布。目前,该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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