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渔牧办函〔2007〕199号--
各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007年生猪等渔牧产品价格的上涨,引起了各级领导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渔牧业产品的供应成为重大的民生问题。为了加强对主要渔牧产品价格监测,逐步建立生猪产销信息预警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市场信息体系,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信息,及时引导渔牧业生产积极应对渔牧业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从2008年起1月份起,开展主要渔牧业价格收集工作(采集品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水产畜牧主管局要重视和负责价格采集上报工作。由于全区水产畜牧系统长期以来没有重视畜产品和水产品市场价格的收集,还没有建立起专门价格采集渠道和采集队伍,工作开展有一定的难度。渔牧产品的价格采集是一项将是长期的工作,因此,请各市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采集工作,要保证信息员的采集工作时间和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加强与农业、商务部门的沟通联系,按照“及时、准确、全面”的要求采集上报。
二、采集点设置。要尽快建立渔牧产品价格采集点,通过在农业部定点市场、批发市场、较大的农贸零售市场、定点屠宰场、重点龙头企业、养殖场、饲料厂和专业协会等布点,形成相对固定的价格采集点。开始建立重点企业资料档案(见附件2),为下一步建立全区渔牧业市场价格信息体系打好基础。
三、价格指标说明。 本地生猪收购价格:指本市养殖的生猪出栏收购价格。 外地猪收购价格:外省进入我区的生猪批发价格。 边猪批发价格:定点屠宰场宰后的生猪批发价格。 活鸡批发价格:指本市养殖的活鸡出栏收购价格。 牛肉批发价格:定点屠宰场宰后的精牛肉批发价格。 牛奶收购价格:加工厂从养奶户收购价格。 饲料玉米、豆粕收购价格:饲料厂家进货价格。 水产品批发价格:指渔塘边的收购价格。 其它品种的零售价格:各地主要农贸市场的零售价格。
四、上报时间。要求每月10日、20日、30日(含节假日)10时前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报到我局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处。
请各市于2008年1月15日前填报信息员资料表(格式见附件3)报我局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处。 (联系人:秦雨,电话:0771-2836752;传真0771-2803382,专用电子邮箱:gxyz2008@126.com)
附件:1. 主要畜产品和水产品价格报表; 2.各市信息员资料表; 3.各市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经济组织信息调查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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