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库曲图村牧民买力克·胡达依在乡政府领取了县畜牧局发给他的代牧证。他高兴地说:“政府现在对我们放羊的人也高看一眼了,我一定要尽职尽责地干好工作。”公开选聘放牧员,与他们签订责任书,发放有关的证件,既保证了防疫工作,又保护了草场。
据了解,2005年3月初,伊宁县畜牧局总结基层畜牧防疫工作的经验,先后在该县的愉群翁回族乡、温亚尔乡等10个乡镇试行了选聘放牧员工作。每年年初由各乡镇兽医站根据本乡牲畜头数和草场面积核定牲畜组群头数,然后在全乡范围内公开选聘放牧员,由乡镇政府组织对他们进行兽医、防疫技术及法制、政策等方面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再由兽医站与他们签订责任书,发放代牧证。放牧员向乡兽医站预交40元草场使用费,待所放牧的牲畜全部经过免疫后,由乡镇兽医站发放转场证,只有领到转场证,才能将牲畜转场到春草场放牧。
放牧员首先要认真配合乡兽医站开展动物防疫及羊药浴工作,并代收防疫费,同时配合夏草场牛的冷配工作,负责给土杂公牛去势,提供发情母牛牛源;开展草场保护工作,本着“谁放牧谁保护”的原则,从每年7月份开始,要在所放牧的草场上开展投药灭鼠、刈灭毒草等工作,以有效保护草场,提高草场载畜能力。
为了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监督检查,伊宁县还在通往春草场的4个主要交通要道设立了4个动物防疫检查站,对转往春草场的牲畜进行检查。对无责任书、无代牧证、无转场证以及未佩戴防疫耳标、未经免疫的牲畜决不允许转场,只有办齐有关手续、给牲畜补注疫苗、补挂耳标后方可准许转往春草场放牧。对那些不配合畜牧部门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放牧员,将取消其放牧资格。这项制度实行后,放牧员与防疫员密切配合,全县的防疫工作进展顺利,近年来实现了畜禽常见传染病的零发病率。
稿件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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