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我省《现代畜牧业倍增行动》,省动物卫生监督局、省财政厅近日出台两项配套政策———《辽宁省2008-2010年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及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2008-2010年畜产品加工业建设项目及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两项配套政策明确提出,从今年起到2010年,全省每年扶持建设2500个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到2010年全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要达到15000个,比2007年翻一番;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奖励畜产品加工优秀企业。
“十五”时期以来,我省畜牧业年均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2007年全省畜牧业产值居全国第7位,比2002年前移两位;肉类产量居全国第7位,前移3位;蛋类产量居全国第4位,前移1位;奶类产量居全国第8位,前移5位。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相继作出实施《现代畜牧业倍增行动》和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部署。此次出台的两项配套政策包括,全省按规定程度申报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的养殖单位或养殖户,经验收合格者,每个小区可获得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其中省财政10万元,市、县财政10万元(省对大连市每个小区补助5万元);对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大型加工企业以其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加工能力分别增长10%为标准,每增加10%,省增加奖励资金10万元,1000万元封顶。对每个上市的畜产品加工、饲料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新组建的股份合作集团公司奖励100万元。对排名全国前10位的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获国家名牌的畜产品加工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省名牌的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奖励10万元。对大连市所属企业,按上述奖励额度,省、市各承担一半。
据介绍,我省现代畜牧业3年倍增行动的目标是:到2010年全省畜产品加工业产值由2007年的440亿元提高到1540亿元,增长2.5倍。
文章编辑:hjh 文章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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