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明电印发《百色市乡村道路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至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机局、安监、交通、交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政府同意的《百色市乡村道路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是全面贯彻落实7月24日全区安全生产紧急电视会议精神,二是我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具体工作,在全市范围进一步加强乡村道路农机安全管理,遏制乡村道路群死群伤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百色市农机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目标: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构建农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排查乡村道路农机事故隐患;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清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广大机手和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法制观念及安全意识,使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促进百色市乡村道路农机安全生产状况不断稳定好转。 整治主要内容为:对全市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人货混装,酒后驾驶等农机安全违法行为。
百色市人民政府针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成立百色市乡村道路农机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王健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副秘书长乃尚权、市农机局长黄庭杰担任,成员由交通局、交警支队、市农机局领导班子,市农机监理所领导组成。 确定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相关部门自检自查,二是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安监、农机、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联合检查,深入乡村道路进行检查和整治,三是市人民政府派督查组赴各县(区)督查,整治时间从2008年8月6日至8月31日。 市政府要求:(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乡村道路农机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不得走过场;(二)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对各乡(镇)专职农机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对尚未按编制数配足人员的乡(镇)要及时配备充实,做到人员落实,机构落实,为乡村道路农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三)各级人民政府、农机管理部门一把手对辖区农机安全监管负总责。县(区)、乡(镇)、村委三级,各级农机部门直到机手要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抓落实,要求继续严格实行乡(镇)、村干部盯路、盯机、盯驾驶员“三盯”农机管理责任制。不得随意抽调农机管理人员做其他工作,确保农机管理人员有时间和精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辖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失控的乡(镇)要严肃追究乡(镇)政府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发生的重特大拖拉机交通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农机、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乡村道路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清理,农机、公安交警部门要以人、车、路为重点,深入乡、村、屯的道路和拖拉机作业场所,做到纵到底,横到边,不留盲点和死角,广泛开展隐患排查活动。交通部门要以排查危险路段为重点,对乡村道路进行逐条逐段检查,为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治理提供依据;(五)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对乡村屯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并形成正常化和制度化。县(区)公安交警、农机管理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制定联合执法勤务机制实施方案,落实统一执法行动日。组织县、乡(镇)交警和农机部门联合执法,加大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农忙季节间拖拉机、低速汽车载人的各种严重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六)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来抓,组织安监、公安、农机、交通等部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利用每月机手安全日,日常上路检查机会,通过广播、电视、电台、网络、墙报、版报、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提高群众对乘坐拖拉机危害性的认识,全面增强遵守交通安全的意识,给群众播放警示教育片,给小学上“平安农机”课,向村屯送“平安农机”知识小册子,给农机手发“平安农机”倡议书,广泛进行平安农机教育,使每个乡(镇),每个行政村、屯家喻户晓,鼓励群众对拖拉机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农机安全全民共管;(七)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县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业务经费、执法经费,加大执法监控的投入,稳定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工资,有计划地配备安全生产用车,拖拉机安全检测设备,农机事故勘查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等技术装备,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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