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已近一个月,与修订前相比,该条例有了哪些变化?对终结违法猪肉流入市场起了什么样作用?8月28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科长蒋建民对新条例及我市生猪屠宰业的一些基本情况进行了解读。
生猪屠宰审批门槛提高,企业将划分五个星级
目前我市共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40家,其中,中心城区13家,但是,大多数定点屠宰厂规模较小、设备简陋,处于落后的手工操作水平。有的虽然已建机械化屠宰线,但也因种种原因没有开动起来,从而影响了屠宰企业向集约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新《条例》出台后,依据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标准,将主要从企业的基本资质、环境和建设、设施和设备、屠宰加工、检验、卫生控制、产品质量等八个方面,对现有屠宰企业进行“挂星”,即将屠宰企业分为五个级别,从一星至五星。而就算是一星级要求也相当严格,要求屠宰规模达到每小时30头,屠宰时内脏、胴体、头蹄等均不能落地。而五星级屠宰企业必须取得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工过程实行信息化管理和自动监控,50%以上的屠宰生猪来自规模化养殖基地,具备违禁药物及重金属检验能力。
新《条例》有为期180天的实施过渡期,我市将对以前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进行逐一检查和考核,合格的将重新换发新的生猪屠宰标志牌和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同时,各县区商务部门也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按照标准要求加大对屠宰厂的升级改造力度。如双牌通过招商引资已投入600多万,新的集加工、屠宰于一体的星级屠宰厂正在建设设中;中心城区的恒惠公司新建星级屠宰厂也已破土动工;东安、新田等地的定点屠宰厂的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预计年底投入使用。
私屠滥宰最高罚20万,租房制造“注水肉”房东也受罚
据市商务局统计,各县区五月份以来,共查获私宰肉品1300公斤,处罚15000元,而如果按照新《条例》,则需加大对私宰猪肉及给猪肉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的处罚力度。根据新《条例》,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生猪、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以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条例》完善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并赋予了商务主管部门更大范围的执法权限。以前猪肉一出厂,他们就管不着了。现在,不管在什么场所,只要猪肉出现问题,商务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都有权进行处罚。以“注水肉”为例,不但制造、销售注水肉、的人员要罚,为其提供加工场所的“房东”,也在处罚之列。对租房给注水肉制造者的个人,罚款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对租房给注水肉制造者的单位,处以2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处理病害猪政府给予补贴,建立肉制品质量追溯体系
新《条例》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对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费用和损失,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由国家财政予 以适当补助。也就是说,生猪在养殖户手中病死,由养殖户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在运输过程中或检疫过程中发现病害,由屠宰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政府都会按不同的价格予以补贴,目前具体补偿标准正在制定中。另新《条例》要求屠宰厂必须建立肉制品质量追溯体系。对生猪进厂、来源、去向、屠宰等环节要求十分严格,要求肉品品质检验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并如实记录检验结果,且检验结果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这些规定为建立肉制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
目前,通过专项整治,各县区组织有关部门对所有城关定点屠宰厂、生猪屠宰企业和部分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等销售和用肉环节进行了反复拉网式检查,并强制实行“一广一牌”、“一猪两证”、“一猪一票”等制度,全市绝大多数猪肉市场、超市销售的生猪产品,集体食堂和餐馆等使用的生猪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厂,我市的猪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已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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