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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店专门加工、销售病死猪肉,两人日前被黔江区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黔江人陈衍波、龚明学曾于2005年8月8日至9月14日,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的食品,被黔江区公安局刑事拘留38天。但二人没吸取教训,又租房做起了专门收购、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生意。他们先后购买数头病死猪,加工后出售。2007年6月21日,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在他们的店里当场发现两头刚刚收购来的病死猪,还查获1000多斤病死猪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