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8年第6号(总第119号)批准发布了《渔业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国家标准(以下简称《计算方法》)。该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荐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T21678-2008,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计算方法》的发布对于科学评估渔业水域污染事故造成的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者损失,维护渔民利益和国家渔业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近年来我国每年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发生次数都在1000次以上,频繁发生的渔业污染事故对渔业生产、水生生物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等造成了严重损害。为科学合理的评估渔业污染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维护渔民利益和国家渔业权益,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联合有关专家在大量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计算方法》。《计算方法》规定了渔业污染事故的定义、渔业资源损失量评估方法、渔业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评估等方面内容。
《计算方法》的制定和颁布实施,是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重要体现,为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机构依据职责开展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也为有关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资质单位进行经济损失评估提供了科学的计算方法。
据悉,农业部渔业局将结合渔业污染事故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组织开展《计算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推动提高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和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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