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财政补贴我市2007年度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资金665197元,主要用于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此项补贴对保证猪肉质量,防止病害猪流入消费市场产生积极的引导作用。
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的对象为提供病害猪的货主和自宰经营的企业,补贴标准为每头500元;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的对象为实施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头80元。该项财政补贴资金的设立,有力地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确保猪肉质量安全,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消费者利益。
去年,我市市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市宏业肉类联合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检验出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病害猪1329头,切实保障了我市市场上猪肉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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