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顺德龙江的谭小姐等20人,再次通过律师向南海一旅行社发出律师信,试图为他们今年8月参与该旅行社组团游玩时遭遇的海鲜毒害索赔。旅行社回应称希望走法律途径。
今年8月17日,龙江谭小姐一行20人,参加南海一旅行社组织的旅行团前往阳江闸坡两日游。根据协议,旅游期间的食宿问题由旅行社负责。第二天返程前,导游安排的午饭是一顿“生猛海鲜”,饭后大家起程返回佛山。中午1时30分左右,汽车开到开平时,车上10多人开始不舒服。
同为团员的李小姐介绍,当时导游赶紧叫司机停车,让大家上洗手间,“谁知道谭小姐在出洗手间突然就晕倒在地,而且全身抽搐,把我们都吓死了。”“很快,我外甥女等另外7人,也开始出现较为强烈的类似症状,在我们强烈要求下,导游将不舒服的团友送到了附近医院。”另一名团员张先生介绍,“我当时统计了下,49名团员当中有25人出现不同程度的肚子疼痛等症状。”
张先生称,此次龙江20名团友中,其中15人是他们一家人及亲戚朋友,他们有8人入院治疗,其他人则在家静养,“因此我们对旅行社提出无条件赔偿我们15人的一切医疗费用3074元,另赔偿15人误工费、餐费、精神损失费等每人2000元,共30000元。”
事发后,旅行社方面也要求此次受害者提供了医院病历、误工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但旅行社随后表示,除医疗费用将如额赔偿,误工费则按50元一天,精神损失费赔偿50元一人。“我们都对这个赔偿很不满意,于是大家一起委托律师给旅行社发去2次律师信,但均遭拒绝。”张先生说。
昨日,该旅行社负责此事的李小姐表示,旅行社对游客的赔偿都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的,“游客要求得到更高的赔偿,需要提供工资收入证明,但他们至今未将相关证明交至旅行社,所以赔偿额度只有这么高。”对张先生等人所称曾发律师信被拒这一说法,李小姐予以了否认。同时,李小姐表示,旅行社随时欢迎谭小姐、张先生等人前去协商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功也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到时候我们将严格按照法院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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