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10月29日讯(通讯员 何秋花 刘跃羲)随着猪价不断上涨。醴陵一伙农民把眼光瞄向了猪,白天踩点、凌晨偷猪,专人开车、望风、偷猪,分工合作,5次偷猪105头,自以为无人不知。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10月29日,邓某、何某、周某、易某四人因涉嫌盗窃罪被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4月,邓某提议去偷猪卖点钱花,当即得到谢某(另案已逮捕)、易某的赞同。第二天凌晨,三人便从城区出发,由易某开自己的一台辆面的车到醴陵市大障镇盐山村邓某家的老屋处。邓某及谢某带麻袋进猪圈偷猪,易某在外望风,盗得6只小猪后迅速离开。最后由易某将猪仔卖掉,邓某分得700元、谢某分得600元。 7月30日下午,邓某、何某及邹某三人商量好到浏阳市去偷猪仔,并叫来周某帮忙开车。然后4人一起坐中巴车到浦口镇冷水坑一马路边上从一绰号叫“聂子”的人手中开一台面的车,接着由周某开车来到浏阳市,并分别在浏阳市集里镇罗某家及浏阳市荷花办事处陈某家踩好点。次日凌晨,4人开车至集里镇罗某家,邓某、邹某进猪圈捉猪仔,何某在外望风及负责扯麻袋口,周某则开车在附近等,三人盗得18只猪仔后,周某迅速开车将他们接回醴陵,将猪仔卖掉,共卖得5800元,邓某、何某、邹某各分得1435元,周某分得500元。 8月3日晚,邓某、邹某、何某、周某4人又开着“聂子”的车到上次已踩好点的浏阳市荷花办事处陈某家,采用同样的分工盗得小猪16只。当返回醴陵市东堡乡大桥处时被醴陵市公安局巡逻的民警抓获。 另据查证,5月和7月份时,谢某、邓某、何某、周某4人到攸县皇图岭镇一人家盗得猪仔41只,到浏阳市文家镇一户人家盗得猪仔2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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