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方有关部门盲目引导养猪生产
我国养猪业因为产业集中度低、没有准入准出的门槛,再加上猪的生长周期这一固定因素,使得生猪存栏量释放式的增长和下降。但仍有一个重要的因素不可忽视,那就是在实际的生猪生产中,确实有不少的地方有关部门没有根据市场规律引导生猪生产,而是盲目的引导养殖户/场扩大生产。
当前我国整个社会经济处于一个转型期,经济快速发展,区域差距明显。于是,部分地方有关部门为了促使本地畜牧业达到所谓的发展目标,配合大的社会经济环境,而大肆鼓励地方养殖户/场发展养猪业,同时给予政策、税收等诸多方面的优惠。部分地区甚至大量建设养殖小区,以补助、免税等优惠政策吸引养殖户入住,大力发展养猪业。
尽管有些事情出发点是好的,给予了当地的养殖户/场诸多优惠,降低了他们的成本,增强了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但有些措施却适得其反,事与愿违。
例如,2004年下半年、2005年上半年,全国平均猪价长期维持在8元/公斤以上,养殖效益相当可观。此时有大量的养殖户/场在扩大规模,纷纷建厂,还有不少业外人士也看好养猪业,投资建新猪场。在此时,有部分地方部门不仅没有告诫这些养殖户/场,不要再盲目扩栏,反而还鼓励他们扩大规模,并给予诸多的优惠政策和帮助吸引他们进入养殖小区。
结果,新补充的母猪第一窝仔猪便赶上2006年上半年的亏损,不仅亏损严重,部分养殖户还忍痛宰杀了仅仅产了一胎的母猪,而在这养殖户亏损最严重、最困难的时期,有关部门却不能像当初给予诸多优惠政策那样,给养殖户提供及时而必要的帮助了。据有关媒体报道,2006年上半年严重亏损期期间,只有湖北、黑龙江、山东等部分省份仅为部分实力雄厚的种猪企业提供了资金补助,帮其渡过难关,而为数众多的普通养殖户、养殖场却得不到任何实质性帮助。最终只能自己承受巨额亏损,有的不堪亏损就退出了养猪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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