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宁市有关部门获悉,2008年济宁市能繁母猪补贴工作已经启动,每头符合条件的能繁母猪将可获得100元的补贴款。
据介绍,2008年济宁市能繁母猪补贴范围为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济宁市境内的能繁母猪,(能繁母猪是指已具备繁殖能力并投入生产的母猪,包括经产母猪和初孕母猪,不含后备母猪)每头符合条件的能繁母猪可获补贴100元。
根据去年底济宁市的能繁母猪存栏量统计,财政部门初步计划投资3000余万元对能繁母猪进行补贴。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省财政按照40%的比例对济宁市给予补助,其余60%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根据要求,享受补贴的能繁母猪必须佩戴畜禽标志,享受补贴的养殖户(场)饲养档案必须完备、齐全,并依法在县级畜牧兽医部门备案。目前,济宁市有关部门正在逐场逐户逐头调查核实符合补贴条件的能繁母猪数量,将对享受补贴的饲养户(场)姓名、能繁母猪养殖数量、补贴资金数额等在本乡镇进行张榜公示至少7天。补贴发放工作要于公示无异议后1个月内完成,并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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