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农机化工作在社会各界树立了良好形象,得到了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国家“两减免、三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2008年新疆和硕县实施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60万元。共补贴各类农业机械420台,其中拖拉机138台,各种农具282台架。受益农户159户,带动农民投资952.0480万元,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一是农机装备和作业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通过农机补贴政策引导,使和硕县农机装备总量不断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科技含量和适应性得到增强,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有了很大的改善,农机化支持农牧业生产的能力显著增强。全县各类拖拉机呈猛增态势,达到2305台,各类农机具4533架,大中型配套机具比1:1.6,小型配套机具比1:2.2。
二是改变了农民传统的农机观念。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大型和新型农机具逐步投入农业生产,其高效、节本、优质的作业质量,与小四轮、小犁和钉齿耙的高油耗、低质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特别是新型农机具的推广应用,解决了和硕县农业生产中传统农机无法解决的难题。
三是广大农牧民利用购置补贴购置的机具,开展社会化作业服务,经济效益显著,实现了农机效益的最大化,特别是机收水平的提高,加大了作业效率,降低了作业成本,解放和转移了大量的劳动力,实现了农牧民的节本增收。
四是农机行业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壮大。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培育发展了一大批农机大户、示范户,还成立了农机协会。
五是推动了农机化事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通过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牧民得到了实惠,农牧业生产有了发展,农牧民投资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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