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交通运输部长江三峡海事局获悉,为保障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的通航安全,三峡坝区水域从现在起禁止网箱养鱼。
湖北省秭归县政府、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长江三峡海事局最近联合发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三峡坝区通航水域网箱养殖行为实施取缔,以维护长江三峡河段良好的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有序。
通告指出:严禁在三峡坝区通航水域(包括锚地、航道、港口、码头、渡口等具有通航功能的水域)设置网箱从事水产养殖。凡有碍通航安全的网箱养殖将依法强制撤除,一切后果由养殖业主承担;禁止在三峡坝区水域新架设网箱从事水产养殖,擅自新增网箱将依法取缔;已从事网箱养鱼的渔民应依法养殖,服从管理;严禁擅自使用、损坏锚地、航道、港口和航运配套设施;严禁破坏、移动在通航水域依法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
对上述影响航运安全、危害交通秩序、拒绝和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违法行为的,海事部门、渔政部门、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峡工程2003年6月开始蓄水至135米,今年汛后又试验性蓄水至更高水位172米,大坝以上至重庆水域已成为巨型水库,尤其坝上水域形成了良好的养殖条件,网箱养鱼业开始兴起,对三峡通航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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