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为了确保猪肉质量安全,采取“三项制度”:“放心肉”采购协议制度,“放心肉”采购登记及索证索票制度,生猪定点屠宰猪肉配送制度。
主要内容和做法:一是按规定领取《放心肉采购登记册》,建立严格的肉品采购登记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肉品时要在登记册中载明购肉渠道、数量、时间,做到货证相符,确保货源渠道合法和质量安全。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厂要与上述单位及个人签订“放心肉”采购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供、需双方责任,明确双方都应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三是明确生猪定点屠宰厂为生猪肉配送主体单位设立“放心肉”批发配送中心县城范围内5公斤以上,乡村15公斤以上,由县定点屠宰厂实行免费配送,一律按批发价销售。
“三项制度”规范了平遥生猪屠宰秩序,保证了猪肉质量安全。截至今年2月底,该县生猪屠宰9972头,日均屠宰170头,比去年同期4920头,增加5052头,翻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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