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系列访谈之一 ——访市水产办主任谢刚
伴随着春天的脚步,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再次成为重农强农的政策武器,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年的一号文件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为主题,文件紧紧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出台了一系列目标明确、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本报从即日起将陆续刊登我市涉农部门权威人士的解读性系列访谈,为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文件原文]: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扩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场)建设,继续实行休渔、禁渔制度,强化增殖放流等水生物资源养护措施。”
[关键词]: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实现水产养殖良种化,向上申报8个水产大项目,把我市建成全国北方特色化、绿色化、商品化水产品生产基地。
新年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作为大农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水产业,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了发展水产业的具体措施,为2009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水产业持续稳定发展指明了方向,创造了有利的发展环境,同时为渔业加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市水产业发展实际,记者采访了市水产办主任谢刚。
谢刚说,经过几年来的发展,截止到2008年末,全市养鱼面积达到24万亩,其中:名特优养鱼面积6.4万亩,无公害健康养鱼面积17.2万亩;水产品产量达到3.7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6.56亿元;渔民人均收入达到5520元 。在此基础上,今年,我市水产业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针对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大水产良种工程实施力度”,全市各级水产部门要依托鱼类种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鲟鳇鱼、黑龙江野鲤、挠力河红肚鲫、边花、鳌花等地方特色原种的繁育孵化,向上争取资金,扩大繁育生产,并鼓励养殖户自育苗种,努力满足全市水产养殖春季放养的需求,做到特产苗种不出市,引进良种不出县(市)区,大众良种不出乡(镇),减少运输环节,提高成活率,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实现水产养殖良种化。
针对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快发展水产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全市各级水产部门要借助2009年市政府继续将水产规模养殖纳入全市农业示范核心区建设整体目标的契机,用好用足国家惠农政策,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投资,使全市水产养殖业上规模上水平。特别是抚远、同江、富锦三个县(市),作为现代渔业综合试验区(先行区)向上申报8个水产大项目,重点就是充分依托特有水资源优势,进行综合开发利用,把我市建成全国北方特色化、绿色化、商品化水产品生产基地。
针对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继续实行休渔、禁渔制度,强化增殖放流等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措施”,全市各级渔政部门要继续大力宣传贯彻《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禁渔期、禁渔区和边境水域的渔政管理。借助黑瞎子岛回归的契机,在渔业资源保护上打下坚实基础,建议成立渔政管理机构,建立鱼类放流站,对黑瞎子岛水域实行封闭式常年禁渔管理,使这块纯天然的生态渔业资源环境一开始就得到有效保护。同时,要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加大污染渔业水体案件的查处整治工作力度,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养殖户利益,要加快各地渔港建设,加强渔业船舶的登记检验工作,与渔民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捕捞作业的水上安全。同时,还要加大鱼类人工放流力度,使我市渔业资源继续得到有效恢复和增殖,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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