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部将组织对养殖场(小区)备案、养殖档案管理和畜禽标识管理进行检查,重点加强饲料等养殖生产投入品,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查处生鲜乳中添加任何物质的违法行为。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国畜牧法执法培训班上获悉的。
据农业部畜牧业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地积极开展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一些省份出台了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管理办法。
按照农业执法“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各地不断强化畜牧法执法工作,不符合生产要求的种畜禽企业和不合格奶站被依法取缔,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受到查处。但当前畜牧法执法过程中也存在监督管理弱于促进发展、事后管理弱于事前管理、基层执法弱于省部执法等突出问题。
据悉,农业部将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属于行业内部制定的规章,须在2009年5月底前全部出台;各地尽快将畜牧法执法纳入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体系,确保各项法定职责得到全面履行;组织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执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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