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与渔业部门日前出台多项举措深化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注重宣传教育和培训。以“提升素质年”为主线,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和伏季休渔等重要活动,开展“三进活动”(进渔村、进渔船、进渔户),以下发资料、播放警示片、教育面对面等多种形式,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运用模拟执法、技能竞赛等方式,组织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利用定点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抓好渔船船员航行技能、自救互救技能、救助信息系统船载终端使用技能等培训,提升渔民生产、航行、避险等基本技能。组织渔船修造企业特殊工种培训,提高渔船安全质量。
二是加强基层和基础建设。继续探索完善各种组织化管理模式,因地制宜落实“定人联船(组)”制度,健全渔业安全社会化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渔业安全管理服务站,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实施本乡镇、村的渔船安全管理。继续抓好渔港、避风锚地、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建设,有效发挥服务保障作用。继续加强渔业船舶质量检验,对渔业船舶安全设备有效性整治,提高适航性和抗风险能力。 三是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采取时段监管、区域监管、专项监管的方式,落实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对10人以上高危渔船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查处“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改建、违章搭客)渔船,坚决杜绝“三超”(超员、超载、超抗风浪能力航行)现象;在检查区域上突出渔港水域、渔船锚地、航道密集区和涉外敏感水域;在检查时段上突出春夏雾季、休渔开捕前后、冬汛期间及重大节假日,尤其是要做好防台等防极端天气对渔船影响的预警和执法服务。加大渔船监督检验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规造船等行为。
四是加强监管保障能力建设。重点加强渔业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积极推行渔业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机制,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安全生产组织机制。重视渔船安全设备有效监管以及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有效运作,提高科技兴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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