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5月1日起,福建省全省海域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记者昨日获悉,省海洋与渔业局最新下发实施《福建省2009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指出,今年调整后的新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较以往体现为 “三多”,即休渔涉及地区增多;休渔渔船数量和作业类型增多;休渔时间延长,监管时间节点增多。
根据方案,今年休渔时间、区域和对象确定为:5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灯光围(敷)网作业;5月1日12时至7月16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张网作业;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南我省海域;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北我省海域,禁止拖网、刺网(除单层刺网外)、围网、耙刺、陷阱、杂渔具等作业;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桁杆拖虾和笼壶作业。此外,我省的单层刺网和钓具作业暂不休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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